根据中国《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商标要获得中国法律的保护,须向中国商标局提交注册申请,经核准成为注册商标后,其所有人的商标专用权方可在中国范围内(不含港、澳、台)受到法律保护。中国商标注册采用自愿注册和申请在先的原则;商品和服务的分类采用国际分类表,一个商标一个类别一件申请。
一、申请人资格
根据中国《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按其所属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与中国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按对等原则办理。
二、注册申请所需文件
1、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的商标注册申请书 ( 包括申请人中英文名称、地址、商品服务的国际分类及指定使用商品服务清单等 ) ;
2、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
3、 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 商标图样黑白墨稿(指定颜色提供着色商标图样);
5、 要求优先权的申请书及证件,有关证明文件;
6、 如用肖像作为商标注册的还需附上该肖像权人的公证书原件。
在中国申请注册商标事先应进行查询,查询的目的是检索是否已有在先注册与申请人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帮助申请人判断是否提出申请。
三、注册时间花费
一件商标从申请到核准注册的时间依具体情况而定。如商标申请在法定的必经程序非常顺利的情况下,一般需要经过形式审查 → 实质审查 → 初步审定公告 → 商标异议等一系列程序,整个过程需要约为 18 个月的时间。 但若该商标申请在审查程序中被商标局核发补正通知或者进入特别程序商标申请最终获准注册就可能需要更长时间。
四、商标注册的有效期
中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十年期满后可申请续展注册,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